2022年3月18日,ST华钰(60102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期分别收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11 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67,997,828.23元。

监管机构认定,ST华钰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导致2017年半年报、年报,2018 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股份被拍卖情况;控股股东道衡投资未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ST华钰及相关责任人处以相应的警告和罚款的行政责任。

代理其中两名投资者起诉的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诉讼律师杨泉军表示,ST华钰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之后,部分投资者通过微信falv515参加起诉,法院受理后,拟定于4月25日开庭审理。民事责任方面,在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华钰的投资者,此后无论是否卖出,仍可通过上述微信委托起诉,或者将维权请求发送至kanfa@foxmail.com登记维权。

二级市场上,ST华钰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价经历一轮下跌,触底5.97元/股之后连续反弹,现在持有的投资者已经盈利,也仍然可以获得赔偿。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在基准日之后持有的股票无论盈亏,一律按照买入价与基准价7.09元每股的差额统一计算损失,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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