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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彭韵佳)《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日前正式公布,标志着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调整工作将牢牢把握“保障基本”的制度定位,重点将临床价值高、价格合理、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

与往年目录调整相比,本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优化申报范围,向罕见病患者、儿童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其中,对罕见病用药的申报条件没有设置“2017年1月1日后批准上市”的时间限制,同时纳入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可以申报今年医保目录。

本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完善了准入方式,非独家药品准入时同步确定支付标准,主要解决非独家药品由于个别企业价格较高而导致该通用名药品无法纳入目录的问题。该准入方式借鉴谈判原理,由专家测算确定医保支付意愿,然后企业自主报价,只要有一家企业参与且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该通用名就可纳入目录,并以最低报价作为该通用名的支付标准。

工作方案还对续约规则进行调整,将非独家药品、经历过两个协议期但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均无变化的独家药品纳入常规目录管理;今年调整医保支付范围但对基金影响预算不大的药品也可以简易续约。

据介绍,按照目前安排,如进展顺利,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启动申报、11月份公布结果,2023年1月1日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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