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市民政局就防范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发出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拒绝高利诱惑,慎选养老机构,远离非法集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范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加大防范此类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的工作力度,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势头有所遏制。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变换花样,巧立名目,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幌子,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给老年人造成财产损失,请市民朋友时刻保持警惕。

目前,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体来讲呈现以下特点: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收取会员费、保证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以销售产品如会员卡、优惠卡等名义,让老人存入一定资金,以获得优先入住和打折优惠资格,承诺在不能入住的情况下,按预存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为了帮助市民朋友们辨识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市民政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选择养老机构前要做到“三看三不要”。“三看”即:一看是否进行依法登记,入住时应看养老机构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是否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养老机构备案证明,未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不得提供养老服务,不得提前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住老年人。二看管理是否规范,入住时应实地走访查看养老机构现场,详细了解院务管理服务,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三看收费是否合理,养老机构所有收费必须张榜公示;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三不要”即: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三不要被高额返利诱惑盲目投钱。

市民政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自己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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