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特立A(000025)收到警示函

《投资快报》记者关注到,特力A6月17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关注函要求,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关注函还要求,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律师团队表示,将持续关注,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ST节能(000820)迎来一纸行政处罚 索赔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2020年11月17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ST节能、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实控人吴道洪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年6月13日,*ST节能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金川一期等三个项目存在虚减成本、虚增收入及虚增利润情形,导致公司2016、2017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吴智勇、总经理雷华、财务总监钱从喜给予警告并分处10万元罚款;其他案涉责任人员将另行依法处理。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根据最新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经初步分析,在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11日前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ST节能(000820)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同时,根据最高法《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衔接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ST节能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诉讼时效即将于2022年7月21日届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尽快起诉。

中超控股(002471)行政处罚落地 受损投资者可提起诉讼索赔

近日,中超控股发布公告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于2021年11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1008 号)、《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1009 号)。

经查明,中超控股控制权转让事项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事件,但中超控股延迟披露,构成披露不及时情形;同时中超控股在2018年8月14日的临时公告中未如实披露双方的纠纷和公司控制权转让的真实进展情况,构成虚假记载情形;另外中超控股还存在重大诉讼等情况未及时予以披露以及2018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证监局依据法律法规对中超控股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同样给予警告并罚款,并对黄锦光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根据最新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经初步分析,在2019年3月29日到2021年11月23日之间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中超控股(00247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新亿(600145)信披违法被处罚 符合条件投资者可登记索赔

2022年3月3日,*ST新亿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两个方面。经查,*ST新亿2018年、2019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利润总额129.11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24%;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572.36万元、营业外收入7590万元、利润总额7924.82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55.13%、253.78%。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书显示,对*ST新亿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除此之外,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的罚款。其中,黄勇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罚款400万元;作为*ST新亿实际控制人被罚款800万元。另外,对公司监事兼法人李勇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已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相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公告。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表示,根据最新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经初步分析,在2019年5月9日到2021年1月26日之间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ST新亿(600145)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h-law.com。

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邮箱地址:tz315@wh-law.com;微信:tz315-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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