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A股上市公司ST天润(002113)发布公告称,其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依据2005年《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ST天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赖淦锋等6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及10万至60万不等的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今年1月生效的最高法、证监会关于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的最新若干规定及诉讼时效衔接规定,ST天润因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时间较早,股民索赔诉讼时效截止到2022年7月22日,已经不足3月,受损投资者可尽快通过公众号股民索赔宝参加,切勿错过时效。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ST天润存在如下违规事实:一、天润数娱2016年至2018年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且未按规定在2016至2018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二、天润数娱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未按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三、天润数娱 2018 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数项重大信息。

针对公司具体信息披露违法事实,投资者于2016年8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天润,并在2019年5月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此前,因ST天润存在违规担保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仍未解除,现又因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天润”,证券代码仍为002113,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业绩方面,ST天润4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一季报。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5亿元,同比下降31.03%;归母净利润亏损3.23亿元,上年同期盈利2.78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001.82万元,同比下降42.62%;归母净利润亏损1792.2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838.47万元。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刘鹏律师指出,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受损投资者需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 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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