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因为信披违规被处罚,A股上市公司ST林重(002535)又将面临股民索赔。《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近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信息显示,ST林重首次处罚引发的股民索赔案件已有一审结果,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比例高达75%。
首次被罚后已有股民获得赔偿
证监会查明,2020年起,ST林重在未经过决策审批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向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郭现生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准确披露,该事项已构成虚假记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表示:“这已经是该公司因信披违规事项第二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首次处罚引发的股民索赔案件郑州中院已经下发一审判决,判决ST林重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赔付比例高达75%,且此前已经有投资者通过和解成功获赔。”
此前于2020年8月20日,ST林重就曾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林州重机2017 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减预付账款1.95亿元;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林州重机未对子公司予以资本化的其他应付款利息与母公司抵减的财务费用合并抵消,导致合并利润表虚减财务费用11,244,131.28元,虚增利润总额11,244,131.28 元。林州重机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刘鹏律师指出,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受损投资者需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这些投资者可发起第二轮索赔
针对ST林重两次信披违规行为,证监会已经下发行政处罚,符合下列任一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1)于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ST林重,并在2019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买入ST林重,并在2021年11月1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发送邮件到 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2022年4月25日,ST林重披露称,为提高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公司、双鸭山双煤机电装备有限公司和无锡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极薄煤层智能化开采技术、工艺以及先进装备方面的攻关,共同研发和制定极薄煤层智能化开采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标准,三方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司表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的煤机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业绩方面,根据ST林重披露的2021业绩快报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9亿元,同比下降52.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3725.96万元,由盈转亏且亏损幅度超过了业绩预告预期。同日,ST林重披露了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00万元-140万元,公司业绩扭亏为盈,净利润同比增长103.75%至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