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前日发布答复意见,对省人大代表余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癌症治疗最低报销比例、扩大癌症治疗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作出答复。

“在今后政策制定和目录调整中将更加重视恶性肿瘤患者等弱势人群医疗保障需求。”省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我省多措并举,增强恶性肿瘤患者用药保障;动态调整基本医保诊疗项目目录,提升医保待遇,切实减轻肿瘤患者负担。

在不断提升大病保险保障标准上,省医保局2021年制定《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统一规范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总医疗费用剔除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之外的全自费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统一提高大病保险年度补偿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近年来,我省不断增补恶性肿瘤治疗药品。目前已连续4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入全国医保支付范围,新纳入药品中恶性肿瘤用药占很大比重,其中2021年67种目录外谈判成功药品中肿瘤药物新增了18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