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株潭区域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研讨会在株洲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0月,长株潭三市将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门诊共济。
所谓门诊共济,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费,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现在是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通过统筹来报销。
共济保障改革的明显特征是原来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一部分资金不再划入,而是留在统筹基金共济使用,把大家的钱放在一起,给发生风险事件(疾病)的人用,共同抵御疾病风险。
未来职工普通门诊共济将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费用支付范围从50%起步。
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保障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文件要求,要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原则上按2021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确定,确有困难的统筹地区,可暂按2021年度本市州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确定,并分步调整,2024年1月1日起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