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公告
2022第13号
2022年4月13日,我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治疗。该无症状感染者系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梅河口机务段机车驾驶员,家住芙蓉园3号楼。其行程轨迹如下:
4月9日
14:10 由家步行至机务段二楼运用车间出勤
15:40 出发前往沈阳苏家屯
4月10日
13:30 从沈阳苏家屯返回梅河口机务段车库
15:08 机务段外老倪宏福蔬菜水果超市购物
15:20 火车站采样点检测核酸(结果阴性),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ECD955)返回家中
4月11日
居家未外出
4月12日
12:30 集中隔离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重叠的人员,主动向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7700)进行报备,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