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晚间,先河环保(300137)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之补充协议》,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先河环保表示,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玉国与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李玉国拟将其持有公司566.7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的1.06%)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清利新能源;将其持有的公司5186.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1%,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的9.67%)的表决权、提案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全权委托给清利新能源行使。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清利新能源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5753.7万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55%,占上市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数的10.72%,将成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清利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菊军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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