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熟人在快递群里发布的二维码,竟然被骗了12万元?
近日,娄底涟源的谭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她在收发快递的微信群里发现,熟人夏女士发布了一则“互联网线上招聘”信息,称“薪资待遇转正无责底薪3000元,转正满勤奖励1888元”,还附有二维码,扫描该二维码进行操作后,自己却在三天之内损失了12万元。目前已到派出所报案。
谭女士发现,发布“招聘信息”的其实并不是自己的熟人,而是其他人用夏女士的手机发的。作为回报,该陌生人也赠送了夏女士一些衣架、卫生纸、水桶等物品,随后“人间蒸发”。
以为“线上兼职”能赚钱
4月23日,谭女士在快递收发微信群里发现,夏女士发布了一则“互联网线上招聘”信息。谭女士嫁到婆家才三年,在这里没多少熟人。由于夏女士与婆家有生意上的往来,夏女士便与她认识。
“我以为她家有亲戚朋友的单位在招聘人员,所以扫描了那个二维码。”谭女士说。
谭女士一直在家中照顾两个孩子,没有收入。这则“招聘信息”显示,任职要求为会使用抖音关注点赞,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即可操作;时间自由,不压不扣,薪资现做现结日赚50—600元。在薪资待遇方面,转正无责底薪为3000元,转正满勤奖励1888元。谭女士有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5岁。考虑到抚养孩子花销大,又抽不开身外出打工,觉得线上兼职刷单是一个赚钱的好路子。
陌生人用熟人手机发信息
在扫描二维码后,谭女士按照客服要求完成了订阅店铺、关注公众号等等任务,收获“返利”数十元。这让谭女士开始信任起自己的这份“工作”来:经客服介绍,“转正”后收入更多,但还需“做任务”,包括给陌生账户转账。
客服承诺,资金可以提现。谭女士陆续给客服提供的账户转账38800元、500元、1000元、3820元等。直到4月25日,谭女士发现平台无法帮助自己提现,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前往涟源市龙塘派出所报案。民警当时为谭女士做了笔录。
4月26日,谭女士前往夏女士家中询问情况。查阅监控后她得知,原来转发“互联网线上招聘”信息的并不是夏女士,而是另有其人。
4月23日,一名约30岁的女子李女士开着小车来到夏女士家的小卖部,称可以赠送一些卫生纸、衣架、水桶等作为报酬,借用夏女士的手机转发兼职刷单推广信息。夏女士同意了,并把自己的智能手机交由该李女士操作。
谭女士说,当时李女士将“互联网线上招聘信息”转发至夏女士微信账号里的数个群组,过几分钟后删除聊天记录,再把手机归还夏女士。
律师
转发诈骗信息需承担过错责任
7月4日,记者致电谭女士报案的涟源市龙塘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转发兼职刷单诈骗信息的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报案人谭女士前往派出所进一步了解,警方也会继续介入。
谭女士损失12万元,转发“互联网线上招聘”信息的李女士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吗?记者也咨询了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
刘明告诉记者,转发兼职刷单诈骗信息的李女士可能需要承担过错责任,而责任大小需视情况而定。“如果她本人对于转发诈骗信息是知情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罪,承担的过错责任就更大。”
刘明建议,针对这种情况,谭女士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可以通过追赃等程序,要回所谓的赃款。此外,谭女士还可以对李女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