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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自成立以来的首次纪律处分近日落地。生物谷(833266)近日公告称收到两份《纪律处分决定》、一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均与生物谷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公司”)违规占用资金有关。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全部归还
2022年4月29日晚间,生物谷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等事项。这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生物谷控股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况——2021年8月27日起,金沙江公司分别通过由公司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背书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实际占用公司资金。
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4月29日,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27700万元。因为存在未归还的资金占用,审计机构对生物谷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于上述资金占用,控股股东金沙江公司承诺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并支付对应的资金收益,实控人林艳和承诺对前述占用资金本金及应付的资金收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然而截至2022 年 6 月 30 日、7 月 6 日,金沙江公司及林艳和分别归还了1000万,累计仅归还2000万元,承诺并未全部履行。
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及未履行承诺行为,北交所对生物谷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林艳和、时任财务总监贺元作出纪律处分。
保荐机构同时被出具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华融证券作为生物谷的保荐机构,北交所对华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两名保荐代表人也被北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北交所认定,华融证券的违规主要在于未及时向北交所报告重大事项、发布风险提示,出具的核查报告存在不真实、不准确。
北交所查明,早在2022年1月,华融证券在核查过程中关注到生物谷多次购买理财产品,对理财产品是否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提出质疑,要求公司提供理财产品的相关详细资料,公司未及时配合;2022年1月至3月,生物谷仍存在新增大额委托理财情形,华融证券于2022年3月24日向生物谷发送《督导函》,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发现理财存疑事项且公司长时间未配合提供相应材料的情况下,未审慎判断重大风险,未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或向北交所报告。
2022年1月,华融证券向北交所提交的《关于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治理专项核查报告》未涉及上述相关事项,未能真实反映生物谷在信息披露、资金占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具的核查报告和意见不真实、不准确。
这些股民可加入索赔队伍
对此,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实质上也会导致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对以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投资者有权进行索赔。
结合生物谷的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初定为:凡是在2021年8月27日到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生物谷股票833266,且在2022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符合前述条件者,可通过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登记。
臧律师进一步表示,华融证券作为专业的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失实,后续投资者进行索赔时,或会将华融证券列入被告席,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上,新《证券法》实施以来,保荐机构、审计机构等专业证券服务机构,被投资者起诉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