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认识了一个女孩,花了3万元购买金器,还付了9万元彩礼,对方却突然“悔婚”提出分手,彩礼也没有退还。

7月23日,郴州临武县的林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今年31岁,去年在媒人介绍下认识了自己家附近的小邝,小邝是2002年出生的,还有一个非婚生的女儿,但林先生称自己并不介意,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便确定了关系,他还支付了彩礼钱。

但在今年春节过后,两人一起出门打工,没几天后小邝提出分手不辞而别,林先生再也没见过她。他找到小邝家人讨要彩礼钱,也遭到拒绝。后林先生将小邝及其家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小邝及其家人退还相关财物。

林先生称,时至今日小邝依旧未退还财物。小邝的母亲龙某某称:“女儿至今没和家里联系,人是他带出去的,他把人带回来,我们就退钱。”

一起出去打工,三天后女方悔婚

林先生一直是单身,去年8月,经村子里的媒人介绍,认识了附近村子的小邝。在见小邝之前,林先生对小邝的情况有基本了解,她有一个非婚生的孩子。对于这些,林先生称自己不太在意,“(毕竟)我这么大年纪了”。林先生平时在建筑工地或者工厂打工,每个月三千元左右的工资,很多时候还要去外省打工。

林先生见到小邝后,每隔几天就会去她家。过了半个月,他按照对方要求花了3万多元购买了金耳环、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等金器,还有一部3000多元的手机。在这之后不久,他就去外地打工,其间,在网上有和小邝联系,到了年底过年回家,他给小邝家送去了9万元的彩礼,并将小邝带回家过年。

“还没有正式办酒,因为她还没有到20岁,想着我们领证后再办。”林先生说。过完年,两人来到广东中山,去了林先生姑妈工作所在的一个小厂。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三天,小邝就一个人不辞而别了,打电话也没人接,微信上发了信息直接说要分手。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短信,小邝当时称:“我们分了吧,你想要什么,要彩礼钱的话,自己去我家拿。”

男方起诉,法院判决返还

林先生在小邝离开的第二天赶回了老家,并找到了小邝的父母。林先生称,当时小邝父亲称:“人是你带出的,现在我们哪里知道人在哪里。”林先生向邝家人讨要自己的彩礼钱,但遭到拒绝。于是,他后将小邝以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相关财物和彩礼等。

根据临武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今年3月,此案在该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小邝父母参加了庭审,但小邝无正当理由缺席。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有权主张返还彩礼。本案中,林先生按照农村习俗给付被告彩礼9万元,现小邝要求与林先生分手,双方结婚的目的已不能实现,故原告要求被告小邝返还彩礼的诉请,应予支持。

法院判决,小邝以及其父母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林先生彩礼9万元;小邝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林先生金耳环、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金吊坠、手机,如不能返还原物,则返还价款34568元。

7月23日,记者拨打小邝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记者联系到小邝的母亲龙某某,她称,小邝自从去中山之后几天,就再也没有和家里联系过,她也不了解女儿“失联”具体的原因。龙某某表示,如果林先生能把小邝找回来,他们愿意退还彩礼钱。

在上述判决生效后,因为对方一直未履行,林先生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邝的父亲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已经被司法拘留。

7月23日下午,林先生告诉记者,在当地法院协调下,小邝家人同意先退还8万彩礼,后续等小邝回来后,再退还金器手机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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