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生祥)青海省人社厅、省卫健委日前共同印发青海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破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强烈的“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职称评审问题,引导医生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能看病、会看病、看好病”上。

青海将医德医风考核贯穿于卫生诊疗、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全过程,将以权谋私、非法牟利、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纳入考核范畴。注重业绩和贡献评价,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等4个维度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引导医生回归临床,科学准确定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业绩、执业能力和水平。

同时,青海实施分类精准评价,根据医药护技管5个专业类别以及临床医生、公共卫生、全科医生、基层人员和中医药等5类人才特点,分类制定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充分体现干什么、评什么。为回归临床重质量,此次改革将门诊工作量、出院人数、出院患者手术人次等临床工作量作为医生晋升职称的“门槛”条件,对临床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评价,突出临床实践质量。

据悉,青海调整增加卫生管理专业类别,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双职称”制度,从事临床医疗和兼职任教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评审卫生系列和高教系列职称。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手术视频、典型病案、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对不同学历人员一视同仁,鼓励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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