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在对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时,发现一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王某某(男),该感染者为内蒙古入晋人员,2月21日,从太原自驾入忻。22日,在忻州市中心医院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现将王某某在忻州市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月21日18:00,王某某自驾车从太原走108国道经云中南路胜利桥入忻州城区,于18:25入住忻州市和平街7天酒店。晚餐点外卖,一直未外出。

2月22日9:58,到“7天酒店”隔壁金虎便利2819店购买饮用水。后开车去忻州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10:26缴费,10:38采样,10:45到田森汇停车场停车,10:50进入停车场对面大刀削面馆吃饭,11:15结账离开,11:21离开田森汇停车场。14:46在东方红学校附近丽娟金虎便利3170店买面包,于17:00回到7天酒店后一直未外出。

目前,王某某已进入定点医院隔离。忻州市已对王某某途经的7天酒店、大刀削面馆、金虎便利2819、3170店进行封控管理,并紧急开展流调溯源工作。

(总台记者 岳旭辉 康晓宇 高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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