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博主李先生近日在微博上晒了餐厅点餐的二维码,结果被网友下单点了300多万元的菜。
在这份菜单中,战斧牛排、芝士焗龙虾、基辅秘制火鸡腿、瓦列拉脆皮肘子等昂贵菜品赫然在列,短短几小时内,238元的8寸提拉米苏蛋糕被下单1000份,单价18000元的沙皇手工喜宴伏特加也被点了68瓶。
在李先生离开后,订单还在不断上涨,一直到当晚11时30分,点餐页面显示下单金额已经超过了315万元。
该事件发生后,餐厅方面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再扫码点餐需要提供地理位置,系统会提示无法远程下单。
律师表示,严格从合同法的层面分析,网友远程扫码下单的行为其实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合同成立后,各方都应依约履行合同,如果餐馆提供了餐品,则餐馆有权要求网友支付相应餐费。
在这起事件中,网友应该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餐馆因此受到的损失,但如果餐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也有过错,比如没有尽到谨慎义务,没能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并加以核实而导致损失扩大,则餐馆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