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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上半年净利润约8142万元,却要豪气分红5.37亿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上半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27亿元。也就是说,艾比森把账上全部的货币资金都用来分红了。如此的分红并不正常,很可能是在为大股东服务。
按照最新的财务数据,艾比森每股净资产4.41元,这次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折合每股1.5元,相当于分掉了三分之一个公司,那么这些现金分红都去了哪里?从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录可以发现,第一大股东丁彦辉持股34.31%,第二大股东邓江波持股17.03%,第三大股东任永红持股14.43%,前三名股东合计持股65.77%,也就是说,这些现金分红有大约三分之二进入了前三大股东的腰包,尤其是第一大股东丁彦辉获益最大。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也提出了质疑,“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向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6亿元,发行完成后丁彦辉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31%。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已使用前述募集资金2.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这就是说,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控股股东先花了2.6亿元认购了公司新股,然后又要通过现金分红掏空上市公司的全部现金,通过这次现金分红,控股股东理论上可以获得大约1.8亿元的现金。那么投资者就有理由担心,这2.6亿元的出资可能使用了过桥资金,而这次的现金分红存在着帮助控股股东归还过桥资金的可能性。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存在控股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动力的可能。而且如此巨大的资金流失,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很难没有影响,公司的未来业绩也会出现巨大的经营风险。
按常理来说,上市公司大手笔分红应该是好事,但是对于毫无征兆的突击分红,投资者应该高度警惕,要小心上市公司打着回馈股民的旗号为个别大股东服务。回看艾比森过去几年的分红历史,并不稳定也不豪气,正因如此,突如其来的土豪式分红就显得难以让人信服。
本栏曾说过,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应该是为了回报投资者,而不是为了服务大股东,这种超常规的现金分红显然是不正常的。投资者要认真分析这种超常规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如果仅仅是为了大股东的短期资金需求,那么这无异于饮鸩止渴,投资者对于这样的公司是否值得长期持有,要做出自己的判断,不要等到公司业绩出现问题才匆忙割肉逃跑,很多时候,对于有瑕疵公司的规避也是一种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