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科技创新券,激发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开始组织兑现。记者从市科技部门获悉,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8:00。
据介绍,镇江市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补贴企业向高校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购买技术成果和科研服务发生的支出。科研服务是指企业在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开展工艺验证、检验检测等,不包括非创新活动,如法定认定、强制检测、商业验货等。购买技术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成果转化,购买科研服务须为企业自身服务。
根据《镇江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申请兑现创新券的企业,需未获得过财政资助总经费超过50万元的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包括重大科技专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申请兑现金额不高于其购买技术成果和科研服务实际支出的40%,兑现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市科技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对2021年度纳入镇江市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研发统计调查制度抽样范围,且抽样填报数据质量较好的企业,创新券兑现比例同比上调5%,但最高不超过50%;向在镇高校购买技术成果和科研服务的也可上调兑现比例,但不得高于50%。不过,已获得过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兑付创新券。工作人员提醒,兑现申请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时间3月16日18:00截止,纸质兑现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3月17日至19日。(陈志奎 许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