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为了促进大家消费,不少城市都会大手笔发放消费券,前不久深圳、北京、程度都发放了一波,现在山东也来了。

据@闪电新闻 报道,5月23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当地5月22日出台了《山东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在落实好国家和省现有汽车消费政策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了新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措施。

一是发放汽车消费券。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3000-6000元消费券;

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2000-5000元消费券;

对在省内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辆车再增加1000元消费券。

二是政企银联动促销。活动期间,省支持有条件的市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举办汽车展销、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通过政企银多方联动,最大发挥限度消费券的“乘数效应”,扩大汽车市场供给,充分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

三是坚持惠民利民为民。活动期间,预计将投入消费券资金5亿元,发放汽车消费券15万张。

从涵盖范围看,此次汽车消费券发放在全省同步展开,16市城乡居民均可按需申请。

从惠享群体看,凡在省内购买新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二的车除外),并在省内上牌的的个人消费者,都能申请不同类型汽车消费券,按政策享受不同额度的消费补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