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路口时应减速慢行

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资料图】

可总有司机忽视

“一慢二看三通过”原则

而引发事故

视“让”为无物  祸从“口”出

近日,刘某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国道245南充市仪陇县文星岔路口时,与由兰某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刘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次事故中,兰某某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且对道路周围交通环境观察不足、临危措施不当;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按警示标志通行。两者的违法行为及过错在本次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南充公安交警提醒

莫道行路难,礼让路自宽

宁绕百步远,不冒一步险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

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

安全文明出行

来自: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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