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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2-079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3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57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9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文娟,2007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5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梅,201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6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用为 21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较上一期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增长约 12.24%。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要求和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自公司上市以来,大信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大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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