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网站披露显示,核准阳光保险集团发行不超过39.68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阳光保险集团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若此次IPO成功,则意味着阳光保险将成为国内第十家上市险企,同时也将成为第六家上市保险集团。
证监会表示,完成发行后15个工作日内,阳光保险集团应将非境外上市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将股份集中登记存管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情况书面报告证监会。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4月,证监会已接收到关于阳光保险集团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的派生形式)审批》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为4月6日。
阳光保险成立于2005年7月。招股书显示,阳光保险集团通过阳光人寿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约130种产品;主要通过阳光财险经营财产险业务,涵盖机动车辆险、意外伤害和短期健康险、保证险、责任险、农业险和企业财产险等超4000种财产险产品;主要通过阳光资管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光保险集团总投资资产规模为人民币3886.78亿元。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总投资收益率分别为5.8%、6.5%及5.4%。
2019年至2021年,阳光保险集团总保费收入由人民币879.07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17.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人民币50.86亿元增加至人民币58.83亿元;资产总额由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3325.58亿元增加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4416.23亿元。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10.6%及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