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森林火险等级达到极度危险级别。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10月18日早晨,湖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简称“省森防指”)发布《关于提升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令》和《关于迅速组建完善基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的令》。

《关于提升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令》指出,全省各级全面启动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严格按照森林火灾Ⅲ级应急响应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森林公安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省森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24小时带班值守,适时开展视频调度,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点地区督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森防指比照省森防指开展工作。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前置重点地区,做好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该命令要求,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县市区启动Ⅱ级、所在市州启动Ⅲ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互为AB角,分别坐镇指挥部指挥调度或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火灾形成隔夜火或可能发展为重大以上火灾时,相关市州立即启动森林火灾Ⅱ级应急响应,相关县市区立即启动森林火灾Ⅰ级应急响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省森防指主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值守;相关市州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调度,市州森防指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工作;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互为AB角,分别坐镇指挥部指挥调度和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关于迅速组建完善基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的令》要求,迅速组建完善基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高森林火险等级的县、乡、村,必须从即日起5天内组建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县级队伍50至100人、乡镇级队伍30至50人、村级队伍10至30人。

该命令要求,强化基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市州、县市区森防指加强对基层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和统一领导,及时开展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强化基层队伍的装备和物资配备,提升基层队伍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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