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设站收费的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设站收费的请示》(赣交财务字〔2022〕17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大广高速南康至龙南段按收费公路立项,设站收费。

二、全线共设立十八塘西、朱坊、南康西、大山脑、大阿、信丰西、崇仙、全南北、龙南西共9个收费站。收费期限均暂定为2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在收费期内,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三、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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