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6岁歌手嚼槟榔6年因口腔癌去世”消息引热议,19日,记者走访南昌多家商超、食杂店发现,多家门店已经下架相关食品。20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全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对发现的误导消费者、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等行为予以查处。
探访:多家商铺不售卖或下架槟榔制品
9月19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便利店和超市,了解槟榔销售情况。在红谷中大道的华润万家超市,记者并未发现相关食品。超市零食区工作人员表示,超市不卖此类食品。
记者注意到,许多便利店内鲜有槟榔相关食品,多家商户反映,已接到上级通知,要下架槟榔,这个月开始不得再购进。
市监局:排查劝导商家下架相关食品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区市监局从本月初开始对辖区内的多家便利店进行排查,劝导商家下架槟榔相关食品,并做好宣传工作,如多次劝导无果,会依法查处并处罚。
9月20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和省局有关工作要求,国家卫健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为强化槟榔制品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提出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对发现的误导消费者、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对涉及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以非食品冒充或误导作为食品销售等投诉举报,要及时予以核查处置,涉嫌违法违规的予以严肃查处。
链接:全国多地下架槟榔
记者在网上搜索相关新闻发现,全国多地开始下架槟榔:
湖南省市监局对省内所有槟榔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延期)都不再办理;
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要求对食品经营场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提醒:长期食用有致癌风险
据了解,早在2003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就把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2017年,与槟榔相关的致癌物增至3种,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槟榔果、含烟草的槟榔嚼块、不含烟草的槟榔嚼块全部列为一级致癌物。
据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口腔科副主任医师陆国平介绍,食用槟榔能够缓解疲劳,而槟榔中含有槟榔碱,对交感神经系统有兴奋作用,长期咀嚼极易成瘾。
“嚼槟榔者需定期到口腔门诊复查,以防出现病变。从健康角度来讲,最好能够戒除槟榔。”陆国平表示,因嚼槟榔出现口腔僵硬、张不开嘴等症状的大有人在,长期食用有致癌风险。
陆国平提醒道:“口腔癌变需要一个过程,如出现口腔溃疡,正常一到两周就能自愈,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有愈合,就需要考虑癌变的风险,应前往医院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