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2-040


【资料图】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8)和《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风险提示补充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9)。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

投资”)与深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源科技”)前期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在后续交易推进过程中,发现收购人的法定资格、资信状况、履

约能力等问题可能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本

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豁免实际控制人栾剑洪关于股份减持的自

愿性承诺,结合收购人的适格性问题,上述豁免事项可能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故本次控制

权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1 日、10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

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8)和《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风险提示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9)。公司控股股东大千投资与速源科技前期签订了《股权

转让协议》,在后续交易推进过程中,发现收购人的法定资格、资信状况、履约

能力等问题可能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

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豁免实际控制人栾剑洪关于股份减持的自愿

性承诺,结合收购人的适格性问题,上述豁免事项可能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故本次控制权

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

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亦不涉及近期的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

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11 日、10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

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制权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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