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被立案调查近十个月的时间后,A股上市公司江特电机(002176)信披违规细节浮出水面。近日,该公司称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维权索赔的买卖区间也进一步明确。

公开资料显示,江特电机曾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2年9月14日,江特电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江特电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局调查完毕,证监局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证监局查明江特电机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17年至2018年期间,江特电机间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与其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存货和利润。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26,938,461.55元;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7,403,160.76元,虚增存货95,295,747.91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1,035,633.67元,上述情况导致江特电机披露的2017年报和2018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维权律师表示,依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在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买入江特电机,并在2021年12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2022年8月19日,江特电机公布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10,280,143.46元,同比增长98.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643.50%。此前,江特电机于8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公司基本面向好,资金充裕,针对投资者诉讼来说,公司的赔付能力目前是基本不用担心的。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受损股民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