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5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一名境外回归人员何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病例何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021年12月21日之前一直在塞尔维亚。
2.2021年12月21日20:30乘坐HU492航班于12月22日13:10到西安机场,机场班车带到隔离酒店(雷汀曼酒店)进行15天隔离,其间做了4次核酸检测,全为阴性。
3.2022年1月6日13:52从西安北乘坐G846次列车02车12A号,23:07到广州南,在候车室候车6个小时左右。
4.2022年1月7日6:52从广州南乘坐D3802次列车05车07A号12:13到达百色,在高铁站内做核酸后,开证明放行。出站后乘坐摩的到百色拉域车站,15:00左右乘坐百色至隆林班车,18:00到达隆林各族自治县。
5.2022年1月7日18:00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场红绿灯旁边下车,乘坐摩的回城南电力小区A1栋,在小区门口仁泰药店购买两瓶消毒水后回家,一直在家未出门。
6.2022年1月9日14:00左右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将其接到定点隔离酒店。
7.2022年1月9日14:20到达定点隔离酒店。
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何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居民,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或者隆林各族自治县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防控工作。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76-8202149(自治县疾控中心)
0776-8202167(新州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台记者 廖汨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