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于日前表决通过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秩序、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该条例立足我省实际,全面总结近年来治超工作经验,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工作措施,为我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提供了法治方案。该条例共6章44条,包括总则、源头管理、通行治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在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该条例对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规划布局、设置选址、检测程序、设施设备等作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公路超限检测站依法公布批准文号、检测设备合格证、执法主体和依据、当事人权利等信息。对设置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的选点要求、公告时间、执法程序进行规范。规定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物的卸载分装、保管的程序和工作措施。
在保障货物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权益方面,该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驾驶人、承运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促进运价合理形成。在行政执法中,对通过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发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免费提供必要便民服务并对货物的卸载、分装、保管以及车辆停放作出规定,保障行政相对人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