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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利源精制近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5年到2018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利源精制已经是第二次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预罚单,投资者可索赔区间扩大,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

信披违规收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如下违规事项:(一)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存在虚假记载;(二)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虚假记载;(三)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四)利源精制2015年、2016年、2017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货币资金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事实上,早在2020年7月30日,利源精制就因未及时披露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股份冻结情况及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违约情况等信披违规事项收到证监会的首张罚单。随后多批投资者起诉索赔,辽源中院审理后虽判决投资者胜诉,但却认定实施日为2018年2月7日,索赔区间缩短为几个月,部分投资者不服上诉至二审,近期吉林高院已作出二审结果,

吉林高院认为一审将利源精制大股东股权质押虚假陈述定性为不属于利空信息,未确定2016年2月2日为侵权行为实施日,缺乏充分依据,属于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故裁定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发回重审。

这两类股民可加入索赔

根据上述事实,投资者符合下列两个索赔条件之一的:(1)于2016年2月2日至2018年7月27日期间买入利源精制,并在2018年7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2)于2016年3月30日至2021年5月26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利源精制,并在2021年5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资料显示,利源精制主要从事铝型材及深加工产品、轨道交通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型材深加工产品、轨道车辆装备。业绩方面,2022年上半年,利源精制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同比增长36.25%;实现归母净利润-1.48亿元,同比下降453.78%,其中一季度净亏损7646.88万元,二季度净亏损7123.32万元。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受损股民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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