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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金花股份(600080)近日公布2022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营业收入25871.93万元,同比增长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7.08万元,同比增长27.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538元,同比增长42.33%;公司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记载,2020年公司陕西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之后合计245名投资者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法院起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12起案件原告撤诉,182起案件原告与公司达成和解,51起案件经二审后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金花股份系因2019年度通过签订合同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被证监会认定为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引发中小投资者维权。据投资者代理人杨泉军介绍,除上述中报中已经披露的案件外,目前法院仍有部分案件正在审理中,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或参加诉讼。该案历经一审和二审,多数的受损投资者已经依法获赔,上市公司为资金占用付出了高额的违法成本,也进一步警示上市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着力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杜绝资金占用等问题的发生。
二级市场上,金花股份股价在违法之前长期在5-6元箱型震荡,因为发生资金占用事项,以及因控股股东未能在法定期间归还上市公司资金,公司股票一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价迅速触底3.70元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据此法院判决金花股份对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持有金花股份股票的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判决资金占用方金花投资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