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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公布了《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拟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拟提高至100万元。

意见稿提出,根据缴存年限划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其中,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周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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