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3—03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的 2022 年年度分红方案,按照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6.28 元/股调整为
董事刘述峰、陈仁喜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 16 人离职,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经调整后,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466 人调整为 45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数
量由 3,001.8033 万份调整为 2,963.8857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048.8518 万份
调整为 10,010.9342 万份,注销 37.9176 万份。
关联董事刘述峰、陈仁喜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 见 。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
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 2019 年度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 450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本次行权期采用自主行
权模式,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2,963.8857 万份。公司将在正式开始自主行权前根据
相关规定与要求另行刊登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公告。
关联董事刘述峰、陈仁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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