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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快报》记者近日从维权律师处获悉,ST海越(600387)股民索赔案二审结果已出炉:法院认为公司违规事实存在且清晰,在二审过程中再次判决投资者胜诉,需向受损股民赔付损失。2022年11月11日ST海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受损投资者陆续发起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二审即终审的原则,此次胜诉意味着股民索赔成功率大大提高。

维权律师表示,根据终审判决内容,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值得留意的是虽然此前已经因信披违规收到罚单,但是ST海越近期依然因为同样问题收到监管关注。

2023年6月5日晚间,ST海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查明ST海越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的违规行为以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具体违规事实为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5.54亿元,期末余额3.56亿元,截至年报披露日已收回全部资金占用款项,年审会计师因该事项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另外公司未根据规定,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2022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

ST海越资金占用事件也引起上交所的关注并发函询问,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情况,包括相关交易背景、合同订立情况、实际资金占用方、占用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占用发生时间、偿还时间、占用形式等,并说明相关内部审批决策情况和具体责任人。不过公司表示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拟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目前ST海越索赔时效不足一年,因前期需要准备相关手续和材料,所以建议受损股民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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