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和科达(002816)控股股东瑞和成控股与丰启智远签订《股份收购意向书》,瑞和成控股拟以25元/股的价格向丰启智远转让所持公司不低于16%、不高于20%的股份。

本次交易前,瑞和成控股持有和科达2999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瑞和成控股为和科达控股股东,金文明作为瑞和成控股实际控制人,系和科达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瑞和成控股将不再为和科达控股股东,丰启智远将成为和科达控股股东,丰启智远实际控制人赵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公开信息,丰启智远为新设主体,成立于2022年7月12日,注册资本2亿元,实缴资本0元。按照瑞和成控股与丰启智远签订《股份收购意向书》,丰启智远有意在符合双方约定条件下收购瑞和成控股所持有的和科达不低于16%,不高于20%的股份,即不低于对应和科达股份1600万股,不高于2000万股,按照25元/股的价格计算,涉及金额将不低于4亿元,不高于5亿元。

为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和科达说明丰启智远的资信状况、拟收购上市公司16%至20%股份的具体资金来源,是否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并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分别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如适用)。

深交所关注到,赵丰曾任东方网力(300367,已退市)董事长。赵丰因对东方网力重大会计差错负有责任,于2022年8月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并计入诚信档案。有鉴于此,深交所要求和科达根据相关规定,逐项说明赵丰是否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及理由。

和科达7月30日公告,公司通过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瑞和成控股持有的公司2.95%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累计被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13%。

据悉,因瑞和成控股与和科达原控股股东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协议转让股权交易中双方存在分歧,导致瑞和成应付给原控股股东覃有倘、龙小明、邹明股权转让尾款合计2000万元逾期,原控股股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仲裁书》裁定瑞和成应向原控股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及仲裁费等合计2035.18万元(违约金另计)。由此事项导致瑞和成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于2021年7月1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冻结99.88万股、2021年12月3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66.93万股,目前瑞和成控股正与原控股股东协商解决该事项,以上瑞和成持有的两笔被冻结的公司股票合计166.8万股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的风险。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和科达核实股份冻结所涉具体事项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涉及侵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说明截至目前瑞和成控股所持公司股票司法冻结的进展情况,司法冻结的解除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如是,需要补充披露该交易可能因司法冻结无法按时解除而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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