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我一定深刻吸取这次教训。”家住岳麓区的赵某说。5日,岳麓区应急管理局通报一起电动车入户充电险酿火灾的事故案例。涉事业主赵某因此被处以300元罚款。
“叮……”随着一声提示音响起,8月25日,岳麓区应急指挥中心值班手机接到一条火灾险情报送信息,显示天顶街道一小区发生火情。值班人员迅速与街道对接,组织工作人员赶往现场核实。经核实得知,天顶街道振业城二期业主赵某家住23楼,8月24日晚,她将电动车推入电梯后,直接进入家中客厅进行充电。直到次日上午,由于长时间充电,加上气温高,电瓶短路造成冒烟。所幸电动车没有起火,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天顶派出所、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赵某进行警示约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电动车入户、入电梯的危害性以及造成其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赵某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今后,我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后自觉在集中充电点充电。”赵某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
今年5月,针对全区住房安全管理,岳麓区出台住房安全管理十条措施,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入户、入电梯。天顶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街道将持续加强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排查,重拳整治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不规范行为;加快全面推广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全力提升电动车火灾防范能力。同时,该街道还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