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女士向记者反映,7月15日晚,自己带近3岁的儿子在湘潭雨湖区一游泳馆游泳,其间有该馆工作人员向待在池边的她推销游泳卡,她因此分神,结果在泳池中玩耍的儿子疑似呛了水。7月17日,张女士的儿子突然反复高烧,多次服药治疗无效,住院后被诊断为腺病毒感染。张女士怀疑与该游泳馆有关,随后向游泳馆反映此情况,要求退卡并承担儿子的医药费。
8月7日,记者致电该游泳馆,馆方负责人之一肖先生表示,已答应退卡;馆方有水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果张女士能够出具其儿子感染病毒是在游泳馆游泳所致的证据,馆方愿承担其提出的费用。张女士并没有直接证据,她称儿子在那几天除了去过该游泳馆,其他时候都在家。
记者咨询湖南一大型公立医院感染科医生得知,腺病毒感染源主要是已经携带有该病毒的人群,可通过飞沫、接触及消化道途径传播;据上述情况,暂无法推断张女士儿子感染腺病毒与该游泳馆相关。
游泳之后过了几天发高烧
据张女士介绍,该游泳馆刚开不久,自己曾在该馆办有体验卡,因快到期,便于7月15日晚带儿子去该馆使用。这是儿子第一次下水游泳,张女士看护得比较仔细,一直在池边看着他,儿子所在泳池的水位到其胸部位置。
其间,一位工作人员向张女士推销游泳卡,张女士见儿子玩得很开心,便办了一张。但这时一位救生员突然跑过来称她儿子刚挣脱了游泳圈,险些溺水。张女士问是否有呛水,该救生员称没有,随后儿子也告诉张女士说自己没有。张女士便让儿子不要吞水,没有太在意此事。
然而到7月17日,儿子突然高烧不退,伴随喷射性呕吐,并陆续出现扁桃体发炎、结膜炎、咳嗽、荨麻疹等病状,后被诊断为腺病毒感染。而在住院期间,张女士发现病房里许多腺病毒感染的小孩都是在游泳馆游泳所致。
馆方愿意与家长走司法程序
7月20日左右,张女士向该馆工作人员提出退卡要求,对方称先反馈给领导,晚点给答复。但张女士称对方到了7月26日才正面回复,还要让自己第二天带卡去店里办理。在店里时,张女士希望馆方能够承担儿子的医药费,但双方协商无果。
张女士随后拨打政务热线反映此事,并于8月5日得到回复称该馆水质没有问题,如需向对方追究责任,张女士可以走司法程序。
8月7日,馆方负责人之一肖先生告诉记者,在张女士无法出具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无法接受其4000元医药费的索赔要求,并愿意与张女士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肖先生表示馆方有7月13日的水质检验合格证明,而且馆内也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
无法证明儿子腺病毒感染与该游泳馆相关也是张女士苦恼的地方。她告诉记者,自己本就担心流感等影响,很少带儿子去公共场所,而那几天儿子只去过该游泳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