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性暴发的态势,外溢风险增高,防控压力加大。全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就是最大公共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义务感,坚持依法抗疫、全民抗疫,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一、全市所有居民、经营单位、营运车辆及流动人口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网格化管理,由专人包联,做好政策宣传、信息采集、人员管控,实现管控不落一企、一店、一车、一户、一人。

二、所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和疫情发生地市来(返)晋中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配合完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其他省外来(返)晋中人员应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报备。

三、所有社区(村)要建立省外来(返)晋中人员信息台账,对外来人员应登尽登,对需居家隔离人员由网格员监督落实管控措施。

四、所有社区(村)及商场超市、交通场站、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入口处设立卡口,对进入人员落实“一测三查”(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卡、口罩佩戴)措施。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暂停社火、文艺汇演、赛事、庆典庆祝、企业年会、殡葬祭扫等人员聚集活动。对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审批、谁负责”原则,50人以上的活动要提前制定防控方案,从严落实防控措施。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六、全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总台记者 贺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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