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山西省稷山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的案例,4名镇、村干部被追责问责。其中,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一段时间,针对国内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和西安疫情外溢风险,省、市、县委多次作出重要安排部署,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履职尽责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12月26日,稷山县纪委监委对“稷山县确诊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此次稷山县疫情是由西社镇韩家庄村民郑某东(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2021年12月20日23时从西安疫区输入,郑某东返稷后未主动报备登记,西社镇韩家庄村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居民组组长4人对疫情防控工作思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力,工作安排不细致、措施不严,摸排管控不到位,导致全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分别给予西社镇韩家庄村包片领导樊玉杰诫勉谈话处理,包村干部薛文斌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卢向东和居民组组长聂忠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总台记者 贺威通 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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