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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使用

1、作为高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学生按课程标准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因高中学考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学校应根据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结业或肄业;学生结业(肄业)后继续参加相应科目的学考,考试成绩达到毕业标准后方可发给毕业证书。学考成绩合格也可作为高中阶段其他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认定高中同等学力的主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高中学考成绩给学生排名。

2、作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高中学考在普通高中学业评价、质量监测和教学指导等方面具有检测和诊断功能,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中学考作为进行高中课程管理、评价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手段,但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3、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高中学考成绩既是学生参加高考的基本资格,也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学科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各专业招生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学考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考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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