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

2、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3、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4、实行这种制度,有利于正确反映各期的费用水平和盈亏状况。

本文责发生制的基本详情介绍就讲解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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