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22日,我市发布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根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将紧盯“九小”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早市、夜市、烧烤摊、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自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排查整治。


(资料图)

重点整治使用过期、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工业气瓶,使用不合格燃具连接软管、调压阀,软管超长,私接三通,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业建筑内厨房违规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等问题隐患。

重点排查整治报警装置安装不到位,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燃气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不通电、换瓶后不安装等问题。

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用户在用的超期未检和报废钢瓶的查处力度。将老旧小区的群租房、出租屋、餐饮店等作为重点,逐门逐户进行排查提示,重点排查胶管老化、报警器超期、私自改造户内设施,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安全隐患。

加强餐饮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对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要坚决查处;对使用液化气钢瓶不小于50公斤且未设立独立气瓶间的要建立工作台账,督促用户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供气,对未整改到位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

●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全市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将组织引导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重点针对燃气场站、管道维护、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关键部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销号闭环管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快速推进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

我市将快速推进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加强过程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对加装质量、加装进度进行检查指导,严把质量关,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立即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我市将持续打击非法充装、倒装,违规使用过期、翻新钢瓶,违规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停工(业)或关闭取缔;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置,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及扣押、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将立即针对人员密集供气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管道占压,违规交叉穿越市政管线、密闭空间、河道,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管道占压、灰口铸铁管网改造、安全间距不够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动态清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重点排查违法运输、掺二甲醚、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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