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9日讯(记者李冰岩)中国网记者近期获悉,圣商创业(原圣商教育,下称圣商教育)的维权诉讼案于2023年6月7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定。
据了解, 被告王某芹因多次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转载发布内容不实、抹黑圣商教育的文章,对圣商教育的商业信誉造成严重损害。对此,圣商教育法务部门做出应对措施,将王某芹和腾讯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后做出判决:被告王某芹转载文章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向圣商教育赔礼道歉,同时支付圣商教育经济损失等合计1.27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营商网络环境是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当前,网上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各类虚假不实信息时有出现,损害企业品牌形象,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甚至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蒙受经济损失,企业家遭受名誉侵害。
多家媒体也曝光了自媒体、营销号乱象以及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人民网报道图片)
(内容截图来源网络)
公司法务负责人刘利利
对此,圣商创业公司法务负责人刘利利表示,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互联网的兴起在有效助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一些不规范的自媒体在不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对企业进行诽谤、抹黑和攻击,严重侵害企业的名誉权,给企业带来极大的伤害。
刘利利进一步称:“圣商在发展的路上同样也遭遇了恶意侵害公司名誉的行为,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赢得良好的口碑,把全部精力放在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体验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无奈一些别有用心的不良自媒体对我司的恶意诽谤,发布不实信息,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发展。为避免企业遭受更严重的损失,公司决定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公司的合法权益,相关维权诉求最终得到了法院支持,有力打击了侵害公司名誉权的恶意诋毁行为,圣商创业同时呼吁受到此类被侵害名誉权的企业,遇到类似侵权行为,不要退让,不要容忍,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告道歉声明:
本案代理律师蒋冬林认为,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很发达,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但是我们也有义务遵纪守法,不能超过合理限度。本案被告王某芹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编辑发布侵权言论,转载侵权文章,诋毁北京圣商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触犯法律底线。
蒋冬林律师同时发出提醒,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轻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则可构成刑事犯罪。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底线,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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