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零二三年四月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厅

   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会议在现场召开的同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子敬先生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签名、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参加现场会议须知及介绍现场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四)宣读、 审议以下议案

的议案》

出承诺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同时就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高管人员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七)推选监票人

   (八)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复会,监票小组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董事长郭子敬先生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四) 由董事长郭子敬先生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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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加   现   场       会   议   须   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

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中要关闭手机不要大声喧哗。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

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七、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不能超过 5 分钟。

  八、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

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

  九、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

决票中每项议案下的 “同意”、“反对”、“弃权”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

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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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满足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渤海石化”)2023 年度拟向银行、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

(包含到期续签)34 亿元(含)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

包含项目贷款),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5 亿

元人民币的担保(包含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 2.67 亿元担保)。为提高

公司决策效率,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

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

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生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

函或符合条件的银行、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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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偿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欠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卡集团”)原为公司

控股股东,重大资产重组前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自 2007 年开始,磁卡集团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无息资金支持,当时

并未签订借款协议,也未约定还款时间,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欠付磁卡集团 138,668,378.11 元。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渤化集团”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磁卡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

股东,且为渤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业绩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不存

在风险,磁卡集团因资金需求,向公司提出还款要求,公司在不影响

自有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偿还磁

卡集团欠款本金人民币 7,000,000.00 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

关事宜。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公告日,磁卡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105,431,347 股,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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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8.89%。磁卡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且为控股股东

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3 号友城名居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谌绍铜

  注册资本:24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各类商品及物资销

售;仓储(危险品除外)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

                          ;自有

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内国家有

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8,785

净资产                                        102,244

项目                      2022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872

净利润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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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内容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何敏、姜春晖回避表决。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关联股东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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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重组后

        天津磁卡原有业务置出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

股东”、“渤化集团”)拟申请豁免控股股东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

作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一、原承诺内容

后 24 个月作为经营过渡期,就天津磁卡原有数据卡产品、印刷产品、

智能卡应用系统及配套机具等业务进行考核,如相关业务出现亏损,

则在亏损事实明确后的 12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

管机构允许的置出方式,完成对相关资产的置出,保证重组后上市公

司的盈利能力。

      (以下简称“原承诺”、“磁卡原有业务置出承诺”、

“置出承诺”)

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取得相关债权人的同意(如适用)。

日起生效。

  二、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内容

有业务置出承诺。公司应于 2022 年年报披露 12 月内完成原有业务置

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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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原有业务的搬迁升级改造工作,公司原有业务实现扭亏为盈。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原

有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31-00012 号)。2022

年磁卡原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0,108.85 万元,净利润 585.83 万元。

  鉴于拟置出的磁卡原有业务经营业绩已大幅改善,原有业务通过

搬迁升级改造后已实现盈利。渤化集团申请豁免置出承诺。

  三、申请豁免承诺的原因

  公司原有业务长期以来受限于技术装备落后、主业投入较少以及

原有厂区发展空间受限等因素影响,阻碍原有主业盈利水平,公司董

事会针对原有业务制定了通过对原有业务进行有保有弃针对性的整

体搬迁,达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目标,进而实现原有业务高质量发展

的战略方针。公司以搬迁项目为契机,通过提高装备水平,促进产品

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生产效率,打造智能高效的制造体系。同时精简

冗员,推进瘦身健体和降本增效等多种管理手段,2022年经公司全体

员工共同努力,完成了磁卡原有业务的搬迁升级改造工作,公司原有

业务实现扭亏为盈。

  基于公司原有业务调整后已实现盈利,且在 2023 年社会面放开

后原有业务所在的各个行业未来几年将迎来恢复性增长。保留原有业

务更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业绩,特别是在公司石化业务处于下行周期

的阶段,保留原有业务在上市公司更有利于增加公司拓宽业务结构,

提高资产质量、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核心竞争力以及估值水

平,履行原承诺已不利于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为保证渤海化学及其股

东的利益不受损失,渤化集团拟申请豁免原承诺,原承诺系公司为保

证上市公司其他中小股东利益做出的自愿性承诺,本次豁免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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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豁免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豁免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正常持续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

豁免公司对原有业务置出的承诺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结构,提高

资产质量、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核心竞争力以及估值水平,

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豁

免承诺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内容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何敏、姜春晖回避表决。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关联股东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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