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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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相关资料图)
独立意见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
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
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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