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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鑫源时代便民超市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兴市监处罚〔2023〕1669号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鑫源时代便民超市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669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鑫源时代便民超市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4B5Q184工商注册号110115031175063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王**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2日从北京鑫磊宏达商贸有限公司以55元/箱的价格购进了1箱(15瓶)东方树叶红茶(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2.6.12,保质期:9个月)。之后以5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至2023年4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全部售出。当事人没有销售记录,可以查实的情况: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东方树叶红茶1瓶(2023年4月23日举报人购买),因此货值金额共计5元,违法所得共计5元。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金额(万元)0.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5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7-31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10-31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阅读 隐藏边栏

发布日期:2023-08-05 14:36:56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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