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宜办文〔2010〕10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宜夷发〔2010〕3号)精神,设立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宜昌市夷陵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牌子)。

2、区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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