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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惠水一男子做生意失败,便在亲友身上动起歪心思,虚构迁坟投资高额盈利项目,骗取亲属参与投资,诈骗所得10万余元。近日,由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甲诈骗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王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22年5月,王某甲冒充贵阳市某区迁坟办事处项目经理,虚构贵阳市某村有一迁坟项目,以迁坟一所获得9000多元的收益为诱饵,骗取其二叔王某乙的信任参与该项目,事后王某乙还先后邀请了其好友田某某、徐某某参与该项目,王某甲共骗取王某乙、田某某、徐某某三人共计10万余元。在2022年1月至11月期间,王某甲以安排工作为由,先后骗去绍某某5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亲友实施诈骗同样会构成犯罪,切不可以身试法。同时,广大市民在投资、合伙等事项中务必谨慎,要提高防范意识、仔细甄别,拒绝高利诱惑,捂紧自己“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