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要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展览路街道
关于个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奖励办法
【资料图】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且经区商务局指定回收企业回收淘汰的电动三四轮车的车主:
(一)个人购买,不以商业行为为使用目的的电动三四轮车;
(二)购车时间在2021年7月12日(不包含当日)以前暨《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发布以前的电动三四轮车;
(三)西城公安分局摸排违规电动三四轮台账、西城交通支队交警路面新增采集台账登记的电动三四轮车。
02奖励方法(一)个人违规电动三轮车奖励方法。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通过官方渠道回收的车辆,凭借回收凭据领取1000元的奖励金;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通过官方渠道回收的车辆,凭借回收凭据领取600元的奖励金;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官方渠道回收的车辆,凭借回收凭据领取200元的奖励金。
(二)个人违规电动四轮车奖励方法。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通过官方渠道回收的车辆,凭借回收凭据领取1500元的奖励金;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通过官方渠道回收的车辆,凭借回收凭据领取1000元的奖励金;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官方渠道回收的车辆,凭借回收凭据领取500元的奖励金。
03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一)违规电动三四轮台账已登记车辆
西城公安分局摸排违规电动三四轮台账、西城交通支队交警路面新增采集台账登记的电动三四轮车的车主,持车辆购置凭证、回购前车辆照片、身份证明、户口证明、房产证明、区商务局指定回收企业出具的回收凭证,到所在社区填写《西城区个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奖励申请表》、《银行个人代发表》。
(二)违规电动三四轮台账未登记车辆
对于不在西城公安分局摸排违规电动三四轮台账内,且购车时间在2021年7月12日(不包含当日)以前的个人车辆,车主持车辆购置凭证、车辆照片、西城区户籍证明、西城区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实际居住社区填写《西城区个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登记申请表》。社区在收到登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在确认为辖区户籍的常住居民的车辆后,严格按照“一户一车”的原则给与车辆进行登账,并通知车主书面确认登记信息。
完成登记后,车主持车辆购置凭证、回购前车辆照片、身份证明、户口证明、房产证明、区商务局指定回收企业出具的回收凭证,到所在社区填写《西城区个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回收奖励申请表》、《银行个人代发表》,按照相关流程完成相关审核及奖励金发放工作。
(三)对于出售、转卖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辆的车主不享受资金奖励政策。
个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如何处置?
目前西城区政府从方便居民群众出发,提供线上预约上门、线下门店回收、自行解体处置等多渠道、多方式的回收处置方法。居民既可以直接在微信搜索“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小程序,自助填报车辆信息进行交售回收处理,平台将进行估价,认可并签约后,回收公司将提供上门拖车服务;也可参加政府联合回收公司在全区各街道陆续开展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回收活动,交验车辆、评估回收、回收置换一站式办妥;另外,西城区政府在全区设立22处实体门店回收网点,群众可就近选择门店进行咨询,并可现场办理处置回收。有需要的市民群众可以与自己所在社区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