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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总有个别司机抱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一货车司机酒后开车去送货,结果半路被交警查获。

7月29日02时19分许,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区大队民警郭冠明、王彦刚带队在老虎洞山隧道九曲庄路出口设点进行酒醉驾查处,一辆蓝牌货车被民警拦下,经过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事实面前,驾驶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度掩面痛哭,自扇耳光,后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济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是条高压线,千万碰不得。

新黄河记者:谢苗苗

编辑:王乐涛 校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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